・基隆市文化觀光局為獎勵並扶植基隆市具代表性的傑出演藝團隊,提升其專業水準、創作能力及發展空間,特訂定本扶植計畫。本計畫提供至少 100,000 元的補助,支持團隊的營運與發展。符合資格的演藝團隊可依自身狀況選擇申請「育成計畫」、「扎根計畫」或「發展計畫」。補助範圍涵蓋固定辦公室或排練場地租金、專職行政人員薪資及勞健保費、專職人員訓練、創新作品研發、導師陪伴及其他多項計畫。申請團隊需於公告收件期限內,線上上傳電子檔送審,初審合格後再檢具書面資料郵寄或親送至文化觀光局。
・對象(須符合):於基隆市立案且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及現代戲劇等演藝活動;立案至少滿 1 年;演出經驗績優、具地方特色足以向其他縣市推展;富有藝術創造潛力,每年至少有 2 場以上優質演出(含 1 場售票演出);財務收支制度健全,並依規完成相關會計報表送基隆市文化觀光局審核;積極提升專業演出創作且具備具體行政營運規劃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育成計畫」:符合上述所有必要條件;申請「扎根計畫」:除符合上述所有必要條件外,提案內容須包含製作 1 個以上展演作品(全新製作或舊作編修均可);申請「發展計畫」:除符合上述所有必要條件外,尚須符合以下條件:;提案內容包含製作 1 件以上全新展演;售票演出場次 2 場(含)以上;應聘藝術指導或藝術總監;應聘或獲補助後須聘任專職行政人員 1 名(須由該團隊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且領有最低基本工資以上待遇);申請文化部或國藝會等單位補助案至少 1 件並完成送件
・育成計畫、扎根計畫、發展計畫:每項計畫補助額度 100,000 元以上為原則
・固定辦公室或排練場地之租金
・專職行政人員之薪資及勞健保費用
・專職人員訓練計畫相關費用(以培植藝術專業、藝術行政人才為目的)
・創新作品研發計畫(足以展現團隊特色之創新研發及展演,結合基隆 400 年元素者優先補助)
・導師陪伴計畫
・其他計畫:舊作編修、駐館媒合計畫、社區及校園巡演計畫、團隊經驗傳承或國際交流計畫、提升行政營運計畫、文化體驗推廣活動以及觀摩演出等
・申請:線上上傳電子檔送審,初審合格後檢具書面資料一式十份郵寄或親送至基隆市文化觀光局表演藝術科
・📍基隆市文化觀光局表演藝術科
・- 獲補助團隊若於文觀局所轄場地辦理年度計畫所列節目,免費提供場地
最高100,000元
2026/01/01 ~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klpas.klcg.gov.tw/News_Photo_Content.aspx?n=8045&sms=12584&s=1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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