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新聞及行政處提供補助,支持依法設立且具新聞媒體性質的民間團體,舉辦公益性質的教育及文化宣導活動。每年度最高可申請 20,000 元,全案預算概估為 192,000 元。符合資格的團體需在 2026/01/01 至 2026/11/20 期間提出申請,並依相關規定辦理。申請時需檢附身分關係聲明書及利益衝突迴避揭露表等文件,經書面及實地審查後核定。
・對象(須符合):依法設立且具新聞媒體性質之民間團體
・補助辦理公益性質之教育、文化宣導活動:每一年度以不超過 20,000 元為原則
・- 補助經費不得支用於自強活動、旅遊、門票、餐費(便當除外)、點心、國外旅費、購置制服、紀念品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