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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高雄市建置防水閘門(板)補助計畫

居住生活 高雄市 期限 2026-12-31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內容簡介】

高雄市政府為因應氣候變遷,鼓勵市民於建築物出入口設置防水閘門(板),以降低家戶內部積淹水風險。本計畫補助對象為高雄市轄內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大樓管理委員會或推派代表。補助金額依設置類型及申請人身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而異,每處補助 12,000 元至 47,000 元不等,每棟建物以補助 2 處為限。申請期間為 2026/03/01 至 2026/12/31,申請人需檢具相關文件向建築物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地下室車道出入口為單車道(寬 3.5m 以上):每處補助 40,000 元
  • 地下室車道出入口為雙車道(寬 5.5m 以上):每處補助 47,000 元
  • 1 樓出入口寬度 1 公尺(

【期間】

申請期間:2026/03/01 ~ 2026/12/31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切結書
  •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房屋所有權狀(建物登記謄本)影本、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
  • 本年度經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文件影本(若適用)
  • 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若適用)
  • 戶口名簿影本(若適用)
  • 施工前照片
  • 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含簽到簿)(若適用)
  • 1/2 以上所有權人申請裝設防水閘門補助同意書(若適用)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向建築物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7-3517121
地址: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264號1、2、3樓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注意事項】

區公所應於每月 7 日前將前月份初審結果造冊函送水利局;水利局於收到區公所清冊後,定期核定公告受補助名單;區公所於受理民眾申請後,應於 14 日內完成初審;受補助對象須自水利局核定公告清冊之日起 6 個月內完成建置;區公所應於民眾提出查驗後 60 日內完成查驗作業;各區公所最遲應於查驗合格後 14 日內完成彙送相關文件予水利局辦理核銷
年度預算用盡即公告停止受理申請;申請案件及金額於每月月底統計 1 次;設置之防水閘門(板)應為金屬材質(鋁合金或不鏽鋼等);設置高度未達 90 公分者依比例遞減補助金額;設置經費低於補助標準,以實際設置經費予以補助;受補助對象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應撤銷該補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及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申請人應要求廠商提供防水閘門(板)安裝維護說明書及 2 年以上之保固證明書等相關資料;防水閘門(板)之施作品質與功能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資料來源:https://nanzih.k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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