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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身心障礙者醫療及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

其他 金門縣

【主辦單位】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內容簡介】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提供身心障礙者醫療及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旨在減輕身心障礙者購買輔具的經濟負擔。設籍金門縣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最近 1 年居住國內達 183 日的民眾可提出申請。補助項目依據相關辦法及基準表所訂,申請人需備齊文件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或輔具中心辦理,且未經評估核定即先行購買者不予補助。

【金額/折扣】

- 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及「金門縣輔具補助增列項目表」所訂之項目

【應備文件】

  • 申請書正本
  • 三個月內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並註明品名、數量、單價、申請人姓名、地址
  • 領據、印章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須有戶名及帳號)
  • 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正反面影本(正本現場查驗後歸還)
  • 戶口名簿正本及正反面影本(正本現場查驗後歸還)
  • 低收入戶證明
  • 委託書(親自辦理者免附)
  • 三個月內身心障礙鑑定醫院醫師診斷證明書正本(註明申請人症狀及所須輔具名稱)
  • 三個月內輔具評估建議書正本,須檢核者連檢核報告書
  • 照片 2 張及保固書影本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請備齊文件後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或輔具中心申請
聯絡電話:082-318823#67500

【注意事項】

未經評估及核定即先行購買者不予補助

資料來源:https://newrepat.sfaa.gov.tw/home/repat-welfare/detail/2c90e4c76633d6e701663411210407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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