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供「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鼓勵設籍桃園市的原住民族學生積極參與族語競賽。凡設籍桃園市滿 4 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日間部的原住民族學生,且曾於前一年度參加政府機關辦理之全國級原住民族族語競賽並獲獎者,皆可提出申請。獎勵金依名次發放,第一名可獲 5,000 元、第二名 4,000 元、第三名 3,000 元。學生需備妥相關文件,於指定期限內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籍桃園市 4 個月以上;具原住民籍身分;就讀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日間部學生;前一年度參加政府機關辦理之全國級原住民族族語競賽
・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第一名 5,000 元
・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第二名 4,000 元
・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第三名 3,000 元
・申請: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繳交至原資中心(陽明校區繳交至生輔一組)。
・📍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6樓
・- 旨案獎助不得與同性質獎勵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最高5,000元
2026/05/01 ~ 2026/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