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 115 年第一梯次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計畫,提供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本獎助金旨在鼓勵設籍桃園市的原住民族學生,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並符合相關學業成績及清寒資格者皆可申請。獎助金額依學制不同,從國小 1,000 元至博士班 20,000 元不等。申請人需備齊相關文件,並於指定期限內向就讀學校的原資中心或相關單位提出申請。此獎助不得與其他同性質獎學金重複領取。
・對象(須符合):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具原住民族學生身分;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且具有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
・對象(符合任一):清寒生:學業總平均 70 分以上 (國小組無須勾選此項);優秀生:學業總平均碩博士 80 分以上、大學/專院校 80 分以上、高職 80 分以上、高中 75 分以上、國中 80 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碩博士及格分數為 70 分以上、大學/專以下及格分數為 60 分以上)
・博士組:20,000 元
・碩士組:15,000 元
・大學/專(五專後二年)組:10,000 元
・高中/高職(五專前三年)組:6,000 元
・國中組:4,000 元
・國小組:1,000 元
・申請:備齊資料繳交至原資中心(陽明校區繳交至生輔一組黃小姐)或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本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最高20,000元
2026/03/01 ~ 2026/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