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文化部為鼓勵民間力量參與,推動私有老建築的保存與再生,特別推出此補助計畫。本計畫旨在保存具潛在文化資產價值的私有老建築,並活化其新價值,提升國人文化保存意識。計畫分為三大類別:建物整修、修復技術與再生推廣、以及文化經營。補助對象包含建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民間團體、公司行號及自然人。補助項目涵蓋建物文史調查、規劃設計、本體修復、消防設施、行政規費,以及修復技術培力、再生推廣計畫,還有老建築文化經營的租金補助。補助金額依項目不同,最高可達總經費的 80 %,部分項目可全額補助,文化經營租金每月最高 12,000 元。申請採隨時受理,批次審查,由各地方政府代辦。
建物整修類補助金額未達 100 萬元者,完工後至少保存 3 年
建物整修類補助金額 100 萬元以上未達 500 萬元者,完工後至少保存 5 年
建物整修類補助金額 500 萬元以上者,完工後至少保存 10 年
建物整修類補助金額達 250 萬元以上或具特殊性經審查會決議者,應辦理建物文史調查研究及修復記錄;未達者應於計畫書敘明建物歷史脈絡,並避免於修復過程中對建物文化價值產生破壞
資料來源:https://obs.moc.gov.tw/home/zh-tw/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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