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供補助,協助在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中表現優異的學生,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並發表論文。補助項目包含來回經濟艙機票、生活費及會議註冊費。申請方式由學生就讀的學校代為向教育部提出,需於會議首日兩個月前提交申請。此外,重度身心障礙學生可額外申請一名隨行看護人員的往返經濟艙機票。
・對象(須符合):符合「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九條規定之學生;需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並發表論文
・交通費:由國內至會議地點,最直接航程之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往返經濟艙飛機票
・生活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支給
・註冊費
・重度身心障礙學生隨行看護人員:往返經濟艙飛機票(限一名)
・申請:由學生就讀之學校,於會議首日二個月前,將學生填具之申請書連同相關文件資料,向教育部提出
・補助費用於教育部撥款前,由受補助學生或學校先行墊付;學生於同一會計年度內以補助一次為限;重度身心障礙學生除申請本人之補助外,得申請補助一名隨行看護人員之往返經濟艙飛機票
會議首日二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