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推出 114 年度公寓大廈共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計畫,旨在提升桃園市公寓大廈的公共安全水平,並協助共用部分的修繕、管理及維護,以確保優質居住環境。本計畫提供多項補助,涵蓋公共安全檢查、一般修繕、重大修繕、成立管理組織行政費用、法定空地設施、增設電梯、電動車充電設備安裝及電動車防火毯購置等。補助金額依項目性質及社區戶數規模而異,最高可達 50 萬元。申請對象為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組織的社區,需於 114 年度完成相關工程並備妥收據或發票。申請期間為 2025 年 4 月 15 日至 10 月 31 日,或至經費用罄為止,社區可郵寄或親送申請文件至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公寓大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