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2年度 經濟部水利署 產業用水大戶耗水費減徵及抵減措施

財經金融 全台

【內容簡介】

・經濟部水利署針對產業用水大戶徵收耗水費,旨在促進產業節水並落實用水正義。為鼓勵企業節約用水,本措施提供多種減徵及抵減方案。符合條件的用水戶,可依其用水回收率獲得不同程度的費率優惠,或透過自行開發水源、投資節水設備等方式,申請最高達 60 % 的費用減免。此外,使用再生水及海淡水者亦可獲得抵減。本措施設有緩衝期及分期繳納機制,協助企業逐步達成節水目標。
・對象(須符合):枯水期(前一年 11 月至當年 4 月)單月總用水量逾 9,000 立方公尺之用水戶
・徵收費率優惠:用水回收率低於同業基準維持原價 3 元/度;用水回收率達同業基準只收 2 元/度;用水回收率超前同業只收 1 元/度
・自行開發水源或投資節水設備經費扣抵:最高減徵 60 %
・使用再生水及海淡水量抵減:依使用量給予抵減
・緩衝期減半徵收:114 年 6 月底前減半徵收
・分期繳納或緩繳:連續 2 年本業淨利負值之廠商,可申請分期繳納或緩繳 3 年
・申請:線上申請(減徵)、諮詢專線 02-89415081
・徵收之耗水費納入中央主管機關水資源作業基金管理運用,專作水資源管理、再生水資源發展及節約用水推動之用

【期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wra.gov.tw/News_Content.aspx?n=6430&s=291881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