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推動「高齡友善換居社會住宅」專案,鼓勵年滿 65 歲的長者透過「以屋換屋」方式,將自有住宅包租給政府租屋服務事業,再換租至本市興辦的社會住宅。此方案旨在提供高齡者更優質、照護完善的居住環境,並享有社會住宅的租賃服務。申請人需符合年齡、自有住宅條件、所得及財產限制,且未承租其他政府住宅或享有相關住宅補助。申請採隨到隨辦,需備妥相關文件至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辦理或線上申請。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為年滿 65 歲中華民國國民(以申請日作為年齡計算之基準日);申請人於桃園市僅持有 1 戶自有住宅,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於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內均無其他自有住宅(特定情況視為無其他自有住宅:家庭成員個別持有面積未滿 40 平方公尺之其他共有住宅;家庭成員個別持有之其他共有住宅為同一住宅,其個別持分合計非為全部且換算面積合計未滿 40 平方公尺);申請人於桃園市持有之自有住宅應符合桃園市政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出租資格;家庭成員所得總額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應不超過桃園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 3.5 倍;家庭成員所有之不動產價值應低於桃園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財產一定金額(申請人於桃園市之自有住宅、原住民保留地及道路用地之土地價值不予採計);家庭成員未承租桃園市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及未享有中央政府或桃園市政府相關住宅補助
・換居社會住宅:提供年滿 65 歲長者將自有住宅包租予政府租屋服務事業後,換租至桃園市興辦之社會住宅。租期以 3 年為一期,最長不得超過 6 年
・申請:- 網路申請:自 2023/06/01 上午 8 時起,至桃園市社會住宅申租管理系統網站(http://housing.tycg.gov.tw/HouseRent)填寫申請書並上傳應付文件資料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 300 號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00 至 5:00
・- 服務中心得不定期派員訪視、檢查及維修,承租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2023/06/01 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agefriendly.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760&s=68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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