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開放 115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個人申請,提供學生在家庭或其他場所實施實驗教育的機會。本計畫旨在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讓學生能依據實驗教育計畫進行學習。申請對象為戶籍設於新北市的學生,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已成年學生本人提出申請。此外,未取得學籍的學生,未來有機會依其實驗教育計畫內容,向主管機關申請核轉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學費。申請人需透過線上系統註冊、填寫並上傳資料,再將列印出的申請表、家長聲明書及家長需求表掃描成電子檔寄送至指定信箱。
・對象(須符合):學生戶籍所在地為新北市內;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提出申請,但學生已成年者,由其本人提出;申請案件請使用最新公告範例版本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提供學生在家庭或其他場所實施實驗教育的機會
・學費補助:未取得學籍的學生,可依實驗教育計畫內容申請核轉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學費
・申請:- 線上申請:請至新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暨線上申請系統(https://nee.ntpc.edu.tw/)註冊帳號並線上填妥上傳資料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
・務必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填寫、各項資料電子檔上傳,前述各項要件如有缺漏視同申請未完成,不進行實質審議程序
2026/04/01 ~ 2026/04/30
2026/10/01 ~ 2026/10/31
資料來源:https://ei.ntpc.edu.tw/p/406-1011-12680,r273.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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