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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私有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補助

居住生活 全台

【主辦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容簡介】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協助民眾提升建築物結構安全,提供私有建築物耐震弱層補強補助。此補助旨在透過在建築物底層增加補強構件,降低建物於大地震來襲時瞬間崩塌的風險,以確保生命安全。補助對象為符合特定耐震評估標準的私有建築物,包含公寓大廈、透天厝及住宅使用比率達二分之一的住商混合大樓。補助項目分為方案A、B、C,依補強範圍和危險程度提供不同額度的經費,最高可達 4,500,000 元,並以總補強費用 45 % 至 85 % 為限。民眾可向房屋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補助經費將分設計與施工監造兩階段撥付。

【金額/折扣】

  • 補強方案A:每幢(棟)基本補助上限 3,000,000 元、最高補助上限 4,500,000 元,以不超過總補強費用 45 % 為限
  • 補強方案B:每幢(棟)補助上限 4,500,000 元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文件影本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申請弱層補強補助之會議紀錄;公寓大廈未成立管理組織者,檢具建物登記謄本及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文件;申請補強方案C 者,應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
  • 使用執照影本或其他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
  • 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結果危險度總分大於30分之評估報告書影本或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為須補強或重建報告書影本
  • 其他文件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請洽住宅座落所在地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2)6630-0237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200號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洽詢)

【注意事項】

補助經費分為設計階段與施工及監造階段,申請人得一次或分階段向執行機關申請撥付
設計階段補助經費撥付,以不超過該機構審查通過之總補助經費 10 % 為限
施工及監造階段撥付賸餘補助經費
已申請耐震弱層補強者,不可重複申請
無法以個別單戶為單位申請
耐震弱層補強工程係以結構補強及其必要之修復為主,不包含處理天花板或牆壁之裂縫與滲水問題
執行弱層補強工程是否需辦理變更使用執照,需依地方政府公告為主
建築物有頂樓加蓋者,只要符合補助資格並備齊文件即可申請,違章建築部分仍需依地方政府處理辦法辦理

資料來源:https://privatebuilding.ncree.org.tw/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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