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旨在協助因照顧家人、結婚生育等因素退出勞動市場 180 天以上的女性朋友重返職場。此計畫提供三項獎勵:自主訓練獎勵最高 30,000 元,鼓勵婦女精進職能;再就業獎勵最高 60,000 元,鼓勵穩定就業;以及職場支持輔導獎勵,每月發給雇主 5,000 元,最長 12 個月,鼓勵雇主提供友善職場環境。符合資格的婦女或雇主可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
・對象(須符合):申請自主訓練獎勵或再就業獎勵者:為退出勞動市場 180 天以上之女性朋友;申請職場支持輔導獎勵者:為僱用退出勞動市場 180 天以上婦女之雇主
・自主訓練獎勵:完成訓練發給 20,000 元,完成訓練 180 日內經推介就業或自行就業者再發給 10,000 元,最高 30,000 元(課程時數至少 8 小時以上)
・再就業獎勵(按月計酬全時工作者):每月發給 10,000 元,最多 6 個月,最高 60,000 元(經同一雇主連續僱用滿 30 日)
・再就業獎勵(部分工時工作者):每月發給 5,000 元,最多 6 個月,最高 30,000 元(時薪不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且每月薪資應達月基本工資 1/2 以上,經同一雇主僱用期間滿 30 日)
・職場支持輔導獎勵:每僱用一名婦女每月發給 5,000 元,最長 12 個月(雇主提供職場支持措施滿 30 日)
・申請:- 婦女勞工: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申請自主訓練獎勵;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再就業獎勵
・🕒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08:30 ~ 18:30
・婦女再就業計畫針對退出勞動市場 180 天以上之女性朋友
最高6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special2/woman/List.aspx?uk=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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