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為改善失能老人的居家生活品質,提供輔具購置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經費補助。設籍金門縣、年滿 65 歲以上(或 55 歲以上山地原住民),且經評估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的失能老人可申請。輔具補助需先購買後檢附文件申請核撥;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則需經核定後施工,完工後檢附文件撥款。
・對象(須符合):設籍金門縣;年滿 65 歲以上老人,或 55 歲以上山地原住民;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評估,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具輔具使用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需求之失能老人
・輔具購置
・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申請:輔具部分:申請者須先行購買並檢附申請表及相關文件逕向金門縣政府申請,由金門縣政府辦理設籍及經濟條件審核,再轉請金門縣長照中心辦理失能評估,如確有需要,由金門縣政府依規核撥款項
・金門縣政府於個案購置輔具後之使用年限內或居家無障礙設施改善後得不定期派員進行實地了解
2011/08/22 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data.kinmen.gov.tw/Cus_OpenData_DealData.aspx?s=061D546722EC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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