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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南市身心障礙者日間/住宿式照顧服務費用補助

其他 臺南市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內容簡介】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費用補助,協助設籍臺南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經市府轉介至指定機構接受照顧的身心障礙者。補助金額依申請家庭的總收入與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的倍數關係而有不同,從全額補助到部分補助(如 40 % 或 25 %)不等。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費用補助(第一類):
  • 列冊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 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2 倍者,補助 85 %
  • 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

【應備文件】

  •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影本
  • 申請調查表
  • 最近三個月內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書(至護理之家養護者需檢具)
  • 臺南市精神病患病情分類及處置建議表(精神障礙者需檢具)
  • 足以證明其為低收入戶證明之相關文件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洽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辦理
聯絡電話:06-2991111#6532
地址:730204台南市新營區府西路36號

資料來源:https://sab.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1384&s=437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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