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為鼓勵民眾協助釐清交通事故肇事原因,訂定獎勵金核發要點。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若有助於釐清致人受傷或死亡的交通事故肇因,最高可獲 5,000 元獎勵金。若因此偵破肇事逃逸案件,最高可獲 10,000 元獎勵金。申請人需提供真實個人資料並配合警方調查。
・對象(須符合):檢舉人或提供人應配合本局製作談話紀錄或調查筆錄;檢舉人或提供人應提供真實姓名、聯絡電話、住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錄影資料所涉道路交通事故,應以本局道路交通事故E化系統有受理登錄在案,且須製作初步分析研判表之必要者為限
・檢舉肇事逃逸案件致人受傷:每件 3,000 元
・檢舉肇事逃逸案件致人重傷:每件 6,000 元
・檢舉肇事逃逸案件致人死亡:每件 10,000 元
・提供錄影資料致人受傷:每件 1,000 元
・提供錄影資料致人重傷:每件 3,000 元
・提供錄影資料致人死亡:每件 5,000 元
・申請: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資料予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並配合製作談話紀錄或調查筆錄
・📍33002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1樓、2樓、3樓
・🕒本大隊各外勤單位 24 小時服務;內勤單位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二人以上先後檢舉同一案件者,獎勵金發給最先檢舉人,檢舉先後以本局受理時間為準;不能辨別先後者,獎勵金由檢舉人平均受領
最高10,000元
2023/08/01 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traffic2.tyhp.gov.tw/index-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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