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為培育優良司法人才並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 115 年度暑假期間赴該院工讀。獲錄取者將以月薪制核發每月 30,720 元薪資。本計畫優先考量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的學生。有意願且符合資格的學生,需於指定期間內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以通訊方式寄送至臺灣高等法院文書科。
・對象(須符合):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月薪:每月 30,720 元
・招募名額:5 名
・不足月薪資:按實際工作日數比例核算
・勞健保扣繳:工讀生健保補充保費、勞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薪資內扣繳
・申請: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及證件寄「臺灣高等法院文書科收」,信封註明「應徵臺灣高等法院暑期工讀生」,地址:「臺北市博愛路 127 號」。報名表可至本院網站(徵人啟事專區)下載,或電洽本院索取
・📍「臺北市博愛路 127 號」。報名表可至本院網站(徵人啟事專區)下載,或電洽本院索取
・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進用;膳食、住宿自理;健保部分,從事短期性工作未逾三個月者,得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本院將不予辦理;於試用期間,請假逾 3 日者,為試用不合格,不予正式僱用
最高30,720元
即日起至 2026/04/15
資料來源:https://colp.ntou.edu.tw/p/406-1047-123344,r1219.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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