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博愛社區大學為鼓勵其社團及班級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並展現學習成果,特別推出「公共參與及社區展演補助辦法」。此補助旨在支持師生以創新方式舉辦各類公共參與及社區展演活動,例如公共論壇、講座、社區服務、刊物出版或公共藝術等,特別鼓勵與社會公共議題(如社區發展、文化推廣、性別平等、弱勢關懷)結合的活動。每場次活動最高可補助 3,000 元,每班每學期最多可申請兩次,特殊大型活動則可另案申請。補助範圍涵蓋交通費、出席費、講師費、場地及設備租借費、印刷費、保險費及雜支等。申請單位需於計畫實施前一個月提出申請,並於活動結束後兩週內提交成果報告及核銷文件。
・對象(須符合):嘉義市博愛社區大學的社團或班級;活動類型需為自發性公共服務性質及社區展演,包含公共論壇、公共講座、社區展演、社區服務、社區刊物出版、公共藝術等多元提升公民素養之活動;活動需與課程目標及學習結合,且主旨符合社會公共議題(例如社區發展、文化推廣、性別平等、弱勢關懷等)
・每場次每班補助上限 3,000 元整
・每班每學期至多申請 2 次
・特殊大型活動可另案申請補助
・交通費:活動當日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車票或租車單據(高鐵、台鐵、客運、公車、遊覽車租賃)
・出席費:每人每次上限 1,000 元
・講座鐘點費:外聘每節(50 分鐘;連續 2 節為 90 分鐘)上限 2,000 元;授課或演講時間未滿者,鐘點費減半支給
・場地及設備器材租借費
・印刷費:印刷文宣品(含網路、數位檔或紙本),須明確標示「廣告」2 字,且揭示主辦單位「嘉義市博愛社區大學」名稱
・保險費:活動場地險、旅行平安險等
・雜支:事務性耗材,包括文具用品、紙張、光碟片、資訊耗材、郵資等
・申請:於計畫實施前 1 個月,填妥補助申請表向本校提出申請;活動結束後 2 週內交付社大專員活動成果說明、班級人員及活動參與者簽到表、核銷明細表、收據或發票正本
・📍嘉義市博愛路二段241號
・🕒週一至週五 09:00-11:30、13:00-19:00;週六 09:00-11:30
・活動名稱標題或辦理單位需出示「嘉義市博愛社區大學」;經核定補助之計畫,如因故變更、延期或取消辦理,應事先通知本校,並擇期辦理或取消補助款;年底活動不跨年度申請,若遇特殊狀況可先與辦公室討論執行方式;本校得以編輯補助活動之相關資料供評鑑或宣傳使用;加油油資、計程車資、高速公路計程收費、停車費等不予核銷;講師費、出席費須簽領社大格式領據;收據抬頭(買受人)請務必填寫「財團法人人間文教基金會」,統編 83852954
最高3,000元
資料來源:https://boaicu.cyc.edu.tw/modules/tadnews/page.php?ncsn=17&nsn=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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