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提供設籍新竹市並就讀於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的原住民籍學生學用費補助。每學期每人可獲得 2,000 元,其中包含 1,000 元助學金及 1,000 元學用品補助。符合資格的學生將由就讀學校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確認並彙報至市府教育處,經審核後由市府完成撥款。
・對象(須符合):設籍新竹市;就讀於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具原住民籍學生身分(戶口名簿有原住民身分及族別註記)
・學用費補助:每學期每人 2,000 元(含助學金 1,000 元、學用品補助 1,000 元)
・申請:透過就讀學校辦理
・各校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確認符合補助資格之原住民學生
最高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