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3年度臺北市政府兵役局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補充兵及提前退伍(役)

綜合津貼 臺北市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提供因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補充兵或提前退伍(役)的服務。這項政策旨在協助因家庭狀況特殊,如需照顧身心障礙家屬、育有年幼子女、或家屬因服役傷亡等情況的役男,能依規定調整其兵役義務。符合條件的役男可依其身分(常備役體位、替代役役男、現役常備兵)申請不同的兵役調整方案,以減輕家庭負擔。
・對象(須符合):役男(男性國民,符合兵役義務者)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服補充兵役 (常備役體位)**:;役男家屬中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妹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無其他家屬照顧或其他家屬均屬六十五歲以上、未滿十五歲、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之學校證明就學中;役男育有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二名以上,或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一名且配偶懷孕六個月以上;役男父母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三等以上之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且役男無其他兄弟姊妹(但服兵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死亡或成一等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不以役男無其他兄弟姊妹為限);家庭發生重大變故亟需役男照顧且經報請內政部核定者;**申請服替代役 (家庭因素)**:;役男家屬均屬六十五歲以上、未滿十五歲、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之學校證明就學中;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懷孕;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役男父母、配偶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役男家庭依社會救助法核列為低收入戶(但僅役男本人或其家屬中僅年滿十八歲之兄弟姊妹核列為低收入戶,不適用之);**申請提前退伍 (常備兵現役)**:;家屬中之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妹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無其他家屬照顧或其他家屬均屬六十五歲以上、未滿十五歲、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之學校證明就學中;家屬賴以居住或生產之房屋、土地,因不可抗力之災害,致全部毀損,非本人無法使家屬維持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之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同時服役之父母或兄弟姊妹,因死亡或成三等以上之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育有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二名以上,或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一名且配偶懷孕六個月以上;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經國防部認定亟需負擔照顧責任;**申請提前退役 (替代役役男)**:;役男家屬中之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妹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無其他家屬照顧或其他家屬均屬六十五歲以上、未滿十五歲;役男育有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二名以上,或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一名且配偶懷孕六個月以上;役男父母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三等以上之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且役男無其他兄弟姊妹(但服兵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死亡或成一等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不以役男無其他兄弟姊妹為限);家庭發生重大變故亟需役男照顧之其他特殊事故且經報請內政部核定者
・申請服補充兵役
・申請服替代役 (家庭因素)
・申請提前退伍 (常備兵現役)
・申請提前退役 (替代役役男)
・申請:請洽臺北市政府兵役局或相關兵役單位辦理
・📍10004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 相關法規如有變動,仍依最新發布施行之法規為準

資料來源:https://docms.gov.taipei/News.aspx?n=197ED92A3B830222&sms=A3ECE4BB7095EDCD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