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為協助勞工團體推展各項業務、提升勞工技藝、增進勞工福利並促進勞資和諧,特別提供補助給符合資格的工會,用於辦理一般性或專案性活動。凡依工會法於嘉義市成立登記滿 1 年以上的企業、產業、職業工會及工會聯合組織皆可申請。一般性活動補助金額依參加人數從 30,000 元至 200,000 元不等,每年限補助 1 次;專案性補助則另案核定。申請工會需在活動前 15 日報府核定,並於每年 11 月 25 日前檢具相關文件函送申請,活動最遲須於每年 12 月 20 日前辦理完竣。
・對象(須符合):依工會法於嘉義市成立登記滿 1 年以上之企業、產業、職業工會及工會聯合組織
・一般性補助(本市工會聯合組織):每場次活動參加人數達 80 人以上,補助 50,000 元
・一般性補助(本市工會聯合組織):每場次活動參加人數達 200 人以上,補助 100,000 元
・一般性補助(本市工會聯合組織):每場次活動參加人數達 400 人以上,補助 200,000 元
・一般性補助(本市工會聯合組織):每年以補助 1 次為限
・一般性補助(本市企(產、職)業工會):每場次活動參加人數達 60 人以上,補助 30,000 元
・一般性補助(本市企(產、職)業工會):每年以補助 1 次為限
・專案性補助:另案專簽核予補助經費
・申請:函送嘉義市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600340 嘉義市東區彌陀路 253 號
・補助經費不得移作他用;變更計畫須函送計畫變更申請表報府核定;活動地點以嘉義市轄區為限(配合本府政策經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同一活動不得重複向其他機關、團體提出申請經費補助;未將成果報核者,不予補助;接受補助之工會應妥善保存支用單據至少 10 年,以供查核;違反規定者,將撤銷補助、收回款項,並登錄於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CGSS)
最高200,000元
每年 11/25 前(活動計畫須於活動日前 15 日報府核定)
資料來源:https://ly.chiayi.gov.tw/News.aspx?n=13124&sms=1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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