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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000元→嘉義市政府補助工會辦理各類活動

綜合津貼 嘉義市

【內容簡介】

・嘉義市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為協助嘉義市的勞工團體推展各項業務、提升勞工技藝、增進勞工福利及促進勞資和諧,特別提供本項補助。補助對象為依工會法在嘉義市成立登記滿 1 年以上的企業、產業、職業工會及工會聯合組織。補助金額依活動性質(一般性或專案性)及參加人數而定,一般性活動最高可補助 200,000 元。申請單位需在每次活動計畫至少於活動日前 15 日報府核定,最遲於每年 11 月 25 日前檢具相關表件函送申請。
・對象(須符合):依工會法於嘉義市成立登記滿 1 年以上之企業、產業、職業工會及工會聯合組織
・一般性補助:本市工會聯合組織,每場次活動參加人數達 80 人以上,補助 50,000 元
・一般性補助:本市工會聯合組織,活動經本府認可對促進勞工團結、造福勞工福祉有益,且參加人數達 200 人以上,補助 100,000 元
・一般性補助:本市工會聯合組織,參加人數達 400 人以上,補助 200,000 元(每年以補助 1 次為限)
・一般性補助:本市企(產、職)業工會,每場次活動參加人數達 60 人以上,補助 30,000 元(每年以補助 1 次為限)
・專案性補助:不受前款限制,另案專簽核予補助經費
・申請:函送嘉義市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600340 嘉義市東區彌陀路 253 號
・辦理活動地點以嘉義市轄區為限(配合本府政策經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補助經費不得移作他用,變更計畫須報府核定;同一活動不得重複向其他機關、團體提出申請經費補助,違者撤銷並收回補助款;未將成果報核者,不予補助;工會應妥善保存支用單據至少 10 年;辦理旅遊、自強活動、觀摩會、參訪、或純以宴席餐敘等活動不予補助;應依本府補助辦理勞工教育實施要點申請補助者,不適用本要點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0元

【期間】

每年 11/25 前

資料來源:https://ly.chiayi.gov.tw/News.aspx?n=13115&sms=1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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