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香山區虎林國民小學提供校園場所開放使用服務,並針對特定對象提供費用減免或免費使用。社區民眾可免費使用室外校園空間進行清晨休閒運動,而經社會處登記的弱勢團體申請借用校園場所時,可享場所使用規費減半的優惠。其他個人或團體單位借用校園場所則需依規定繳交場所使用費、水電費及保證金。
・對象(符合任一):經新竹市社會處登記在案之弱勢團體;社區民眾(限清晨休閒、運動,並借用本校室外校園空間者)
・弱勢團體場所使用規費減半:適用於綜合球場、桌球館、運動場(操場)、小操場、視聽教室、會議室、班級教室、中廊(川堂)、電腦教室、韻律教室
・社區民眾免費使用室外校園空間:免繳場所使用費、保證金及水電等費用
・申請:填寫申請表,於使用前向學校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填具契約書並繳納保證金與場所使用規費;長期借用(同一學年度同一性質累計超過 3 個月以上)需經學校審查委員會審議
・📍30090新竹市延平路二段78號
・- 申請借用校園場所最長以 1 年為限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ww.hlps.hc.edu.tw/nss/p/004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