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彙整台灣政府與民間的補助、津貼與優惠資訊,協助你快速查詢誰能領、領多少、怎麼申請。
本網站需要 JavaScript 才能完整瀏覽與查詢,請開啟瀏覽器的 JavaScript 後重新整理頁面。
了解更多: 關於我們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聲明
免搬重裝備、帶毛孩入住的懶人露營 — 大草皮、星空帳與在地食材晚餐,福利通用戶獨享住宿優惠。
六月正是申請旺季 — 這些補助、獎金與票券過了這個月就要等明年,一篇看完該領的全部。
一本媽媽手冊換好禮:芬蘭箱、育兒大禮包、藥局孕媽咪禮 — 五個驗證過的官方活動,孕期內一次領齊。
讚、收藏、已參與與留言都會儲存於伺服器;登入後即可互動,並在各裝置同步你的紀錄。
登入功能開發中。互動紀錄會儲存於伺服器;身分證號僅用於即時比對、不儲存。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育有未滿2歲兒童的家庭育兒津貼,依子女排序每月補助 5,000 元至 7,000 元,發放至兒童滿 2 歲當月為止。設籍高雄市的未滿 2 歲我國籍兒童,且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者皆可申請。申請人需備妥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影本及郵局存簿影本等,可至兒童戶籍地區公所臨櫃或透過指定網站線上申辦。
聯絡電話:07-3344885 (社會福利諮詢專線), 07-3943322 (托育服務諮詢專線)地址: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01:30 ~ 05:30
兒童出生當年度申請者,追溯自出生月份起發給未於兒童出生當年度申請者,追溯自申請當年度 1 月份起發給(但兒童於每年 11/02 ~ 12/31 期間出生,且於出生後 60 日內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提出申請者���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日起 30 日內向原核定機關申報親屬關係變動、兒童接受托育服務等情事線上申請需於兒童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後 2 ~ 3 日再進行申請,並請先備妥讀卡機及兒童雙親之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卡號,以辦理線上身分驗證倘申請人非兒童法定代理人,或為該名兒童之委託監護人,請改至兒童戶籍地區公所臨櫃申辦本津貼第 2、3 名以上子女,係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 2 名、第 3 名(含)以上子女雙親再婚重組家庭者,得視兒童之監護權或實際照顧情形,依其出生年月日次序計入子女排序計算同時養育 2 名以上未滿 2 歲兒童之家庭,可分別請領本津貼申請人檢附之證明文件、資料若有虛偽不實,須自負法律責任,並返還已領取之津貼核定機關得向有關政府機關查調戶籍等資料,必要時得要求申請人配合查核,申請人不得拒絕若廢止補助原因消失,需重新向兒童戶籍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始可續領本津貼領有本津貼兒童,經脆弱家庭個案管理平台通知兒童行方不明者,核定機關應自次月起暫停發放,並通知申請人偕同兒童與其主責社工會面。主責社工完成會面訪視並撤除協尋後,始得補發暫停期間育兒津貼與續發。
資料來源: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prog=2&b_id=25&m_id=126&s_id=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