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為建構友善懷孕婦女城市,提供居住於高雄市的產婦坐月子到宅服務,或針對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家庭提供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此福利旨在讓孕產婦媽咪獲得身心調養與照顧,同時減輕照顧新生兒的壓力。一般家庭可選擇坐月子到宅服務,而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家庭則可在坐月子到宅服務與折抵現金補助之間擇一申請。補助金額依胎次��同,從第一胎的 30,000 元等值服務或現金,到第三胎以後或多胞胎的 60,000 元等值服務或現金。申請人需在新生兒出生後 2 個月內(到宅服務)或 6 個月內(現金補助)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