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供設籍新竹市的民眾急難救助,協助因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負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或無法工作、財產帳戶遭凍結、已申請福利或保險但尚未核准,或遭遇其他重大變故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救助項目包含喪葬費、醫療費、生活費及無親屬者或無名屍的埋葬費,依情況核發最高 1 萬元至 6 萬元不等。民眾須於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提出申請。
申請期間: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辦理
聯絡電話:03-5352386分機202
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5及8樓)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經救助後生活仍陷於困境,經實地訪視評估認定確有再予救助之需要者,最多再予一次之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