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為扶助清寒優秀學生及鼓勵成績優秀學生參與師資培育,提供師資培育獎學金。本獎學金每名每月核發 8,000 元,以至該學年度結束為原則。申請對象為本校日間學制大三以上具正式師資生資格的在學學生,並需符合甄審單位訂定的學業成績表現及面試等甄審基準。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可優先考慮。申請者需依各學年度甄審單位公布的簡章或規範,檢附相關書面文件提出申請。
- 師資培育獎學金:每名每月 8,000 元,以至該學年度結束為原則
申請方式:依各學年度甄審單位師資培育獎學金甄審簡章或規範規定,檢附相關書面文件,依期向甄審單位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2)77491222
地址:106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錄取生如於本學院公告錄(備)取生名單後 2 日內前往甄審單位放棄時,甄審單位得由所列之備取生名單中依序遞補
申請學生所繳納之資料,如有偽造、假借、塗改等不實情事,經錄取後發現者,應即撤銷錄取資格,其不法獲致之獎學金,本校將予追還,涉及刑事責任者,得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本獎學金不得與教育部核發之公費重複請領,但低收入戶學生之獎助學金不在此限
經甄審通過之錄取學生,應依規定接受本校檢核及輔導
甄審不受理成績複查
未依規定參與各項應考、提交資料者,則視為自動放棄
資料來源:https://tecs.otecs.ntnu.edu.tw/page.aspx?t=rule&cate=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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