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優惠日期:2026/6/26(五)當天,即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五(暑假7、8月除外)。
・優惠對象:設籍或居住桃園市民,當天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或桃園市民卡)即可享優惠。
・游泳池:每次10元。
・體適能(健身)中心:第1小時10元,第2小時起恢復原價計費。
・適用場館(全市約11處):桃園、中壢、八德、蘆竹、平鎮、觀音國民運動中心、南平運動中心、桃園市立游泳池、楊梅跆拳道暨體育園區(楊梅體育園區)、八德三號社會住宅微型運動中心、龍潭體育園區。
・各場館實際開放項目與時段略有不同,建議出發前先電洽該場館。
※ 詳情以官方公告為準
游泳池每次10元、體適能中心第1小時10元
2026/6/26(五)
限桃園市民,當天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游泳池每次10元、體適能中心第1小時10元(第2小時起原價)。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五為市民運動日(暑假7、8月除外)。
資料來源:https://www.dst.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850&s=147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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