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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正是申請旺季 — 這些補助、獎金與票券過了這個月就要等明年,一篇看完該領的全部。
一本媽媽手冊換好禮:芬蘭箱、育兒大禮包、藥局孕媽咪禮 — 五個驗證過的官方活動,孕期內一次領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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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提供跨域就業津貼,旨在協助失業的高齡者、中高齡者或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減輕因異地就業所產生的交通、搬遷及租屋負擔,鼓勵其儘速重返勞動市場。申請人需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並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30 日後,即可向就業當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津貼包含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搬遷補助金及租屋補助金,依不同項目提供每月 1,000 元至 5,000 元不等的補助,或最高 30,000 元的搬遷補助,最長可領取 12 個月。
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1,000元/月;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2,000元/月;70公里以上:3,000元/月(三級距)
申請方式:勞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就業諮詢推介跨域就業,符合申請要件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30日,得向就業當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聯絡電話:(03)485-5368分機1713地址: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時00分至5時00分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勞工於連續受僱滿30日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其後,於受僱每滿3個月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搬遷補助金:勞工於搬遷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租屋補助金:勞工於受僱且租屋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其後,於受僱且租屋每滿3個月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申領租屋補助金或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於補助期間得互相變更申領,合併領取期間以12個月為限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依「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及「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申領之租屋補助金、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及搬遷補助金應合併計算,租屋補助金及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申領期間最長12個月;搬遷補助金最高3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thmr.wda.gov.tw/cp.aspx?n=1FA573C4C16AA6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