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推動「老宅延壽計畫」,旨在協助民眾改善老舊建築物的居住安全與機能。本計畫提供建築物共用部分及專有部分的修繕補助,同時也涵蓋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補助對象為屋齡 30 年以上、4 至 6 樓的合法公寓或 6 樓以下透天住宅,且需符合特定住宅使用比率。申請人可以是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共同代表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計畫鼓勵併同申請屋頂太陽光電設置及長照輔具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補助。申請人需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後方可進行施工並請款。
申請方式: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可洽詢老宅延壽諮詢窗口。
聯絡電話:02-7701-9919
地址:105404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 2 段 342 號
施工以 1 年完工為原則,可展延 2 次。請於核定後再購置、租賃或修繕,未經核定先行購置、租賃或修繕者,不予補助。
本表單僅作為修繕需求登記、諮詢輔導及初步資格檢核使用,非屬正式補助申請文件;實際補助資格及補助金額,仍以地方政府審查核准結果及核發之補助核准函為準。調閱資料所需之規費,依規費法規定由申請人自行負擔,規費一經繳納,概不退還。部分縣市 115 年太陽光電補助審查有特殊規定,仍應向縣市政府查詢確認。
資料來源:https://twur.nlma.gov.tw/zh/theme/main/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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