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
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為推動木造老屋活化再生政策,鼓勵民眾申請整建維護補助,以改善舊有木造房屋的居住安全及市容景觀。此補助旨在活化嘉義市中心街區經濟,並推動木都文化保存。符合條件的木造建築物所有權人可向嘉義市政府提出申請,經審議核准後,可獲得最高達總經費 75 %、上限 2,000,000 元的補助,用於建築物外部、本體及內部等多項整建維護工程。
申請方式:向嘉義市政府提出申請,並提送嘉義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
聯絡電話:05-2254321(總機)、都市更新科分機 133、134
地址:60006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撥款分兩期:第一期撥付工程經費補助總額 30 %(工程發包簽約後),第二期撥付剩餘補助金額(工程完竣成果會勘後)
申請文件如有欠缺,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或未申請展延者,本府得駁回其申請,並終止補助
展延期間不得超過 90 日,並以一次為限
補助經費以當年度議會通過之預算額度為限,預算用罄即停止補助
經核准之補助案件,本府得隨時查察,並令申請人說明辦理進度及實施情形
受補助建築物所有權人或管理人,除經本府同意外,不得於收到成果會勘無誤通知後五年內任意變更整建或維護項目
受補助建物由建物所有權人自負維護管理之責任,如須處分受補助之建築物,須充分告知買主應遵循規定之資訊
優先補助對象: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申請人願意負擔之自籌款比例較高者、修復後提供公益/公眾使用或願一定期限內無償委託政府委外經營者、雙拼/三連棟或具連續性木造建築特色者、擬以商業使用/為活化街區經濟者
資料來源:https://urban.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3882&s=64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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