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訂定此辦法,旨在鼓勵新北市的都市更新計畫,透過提供建築容積獎勵,促使建築基地所有權人或實施者進行都市更新。這項獎勵並非直接給予現金,而是允許符合特定建築基地條件及規劃設計要求的都市更新案,獲得額外的建築容積。獎勵額度依據不同的建築基地條件、規劃設計以及是否設置公益設施而有所差異,最高可達基準容積的 30 %,並可搭配公益設施的設置獲得額外的獎勵係數。此辦法鼓勵改善市容、提升公共設施品質,並促進社會住宅、托老中心等公益設施的設置。
聯絡電話:(02)2960-3456 (新北市專用 1999)
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2:30,13:30 ~ 17:30 (國定假日除外)
資料來源:https://web.law.ntpc.gov.tw/Scripts/FLAWDAT01.aspx?lncode=1C015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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