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為協助設籍臺南市的身心障礙者提升就業競爭力,特別推出國家考試補習及汽車駕駛訓練考照補助計畫。此計畫旨在鼓勵身心障礙者透過專業課程學習新技能或考取證照,以增加就業機會並穩定生活。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得實際學費二分之一的補助,其中國家考試補習課程面授最高補助 15,000 元,函授最高 7,500 元;汽車駕駛訓練考照則在取得駕照後最高補助 7,000 元。申請人需在報名課程或取得駕照後 3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勞工局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郵寄或親送至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促進科
聯絡電話:06-2991111 轉 6287 黃小姐
地址:730201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 7 樓
申請人僅能就國家考試補習或汽車駕駛訓練考照兩項目中擇一申請,且以補助 1 次為限。申請人須自報名參加國家考試補習課程之日起 3 個月內,或自取得汽車駕照之日起 3 個月內向本局提出申請,逾期將不受理。學費繳費證明之發票或收據不受跨年度限制。
資料來源:https://web.tainan.gov.tw/labor/cp.aspx?n=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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