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提供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暨合作聯盟服務費用補助,旨在減輕家庭托育負擔。凡符合資格的我國籍兒童,送托與政府簽約的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且每週托育時數達30小時以上,即可依家庭經濟狀況及托育類型,每月領取不同金額的補助。補助金額從每月 7,000 元至 17,000 元不等,並針對第二名以上子女提供額外加發。申請人需於托育事實發生後 15 日內,備齊相關文件向幼兒送托地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嬰中心提出申請,亦可透過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指定網站線上申辦。
申請期間:於托育事實發生15日內
申請方式:申請人應於托育事實發生15日內檢齊應備文件送交幼兒托育地點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嬰中心初審;或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指定之網站提出申請(https://cwisonline.sfaa.gov.tw/)
聯絡電話:29603456轉3843、3872、3870、3666 (托嬰中心組);29603456轉3871、3678、3673、3668 (保母組)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處理期限 55 天(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嬰中心初審5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保母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系統查調戶政資料30天;社會局複審20天)
第2/3胎定義係指戶籍登記為同一父親或母親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2/3名(含)以上子女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tpc.gov.tw/viewService/show/100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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