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新北市政府提供原住民族語言能力獎勵金,鼓勵設籍新北市滿 4 個月以上、具原住民身分並取得族語能力證明書的市民。獎勵金依族語能力等級發放,中高級 5,000 元、高級 10,000 元、優級 15,000 元。申請人需在原住民族委員會寄發證明書後 2 個月內,檢具相關文件向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將直接撥付至申請人帳戶。
申請期間:原住民族委員會寄發當年度族語能力證明書之日起2個月內
申請方式: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聯絡電話:1999或(02)29603456分機3972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免費申請;由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直接撥付帳戶;處理期限約 14 天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tpc.gov.tw/viewService/show/268437186?actionName=list6&fromOp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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