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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身心障礙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及社會保險自付保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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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全民健康保險及社會保險自付保費補助。此補助主要由政府主動申報資料(勞保、健保、農保),身心障礙者無須特別提出申請。但若對其權益有不良影響,或需申請社會保險自付額退費時,則需自行向投保單位或區公所提出申請。補助金額依身心障礙程度而異,極重度及重度者可獲全額補助,中度者補助二分之一,輕度者補助四分之一。

【金額/折扣】

  • 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
  • 中度身心障礙者:補助二分之一
  • 輕度身心障礙者:補助四分之一

【應備文件】

  • 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身分證影本
  • 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新北市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方式變更申請書
  • 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 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郵局存簿正面影本
  • 申請社會保險自付額補助退費:身分證影本
  • 申請社會保險自付額補助退費: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 申請社會保險自付額補助退費:領據
  • 申請社會保險自付額補助退費:新北市政府查調自付額資料申請授權書
  • 申請社會保險自付額補助退費:郵局存簿正面影本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主動申報資料(勞保、健保、農保),身障者無須特別提出申請(公保、軍保除外,需身心障礙者向投保單位提出申請)。除非對其權益有不良影響時,得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由政府直接補助。
聯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3792、3794、3821
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注意事項】

處理期限 21 天
申辦地點為新北市各區公所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tpc.gov.tw/viewService/show/22110?actionName=list6&fromOp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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