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5年度農業部農糧署推動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計畫溫網室設施補助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6-05-30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農業部農糧署

【內容簡介】

農業部農糧署推動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計畫,旨在輔導農民及農民團體興建結構加強型溫網室設施,並導入環境控制及生產設備,以提升農業生產效能與穩定市場供需。本計畫提供溫網室設施及相關設備的費用補助,補助比例依地區(西部、東部及原住民、離島)和設施類型(加強型水平棚架網室、簡易式塑膠布溫網室、結構型鋼骨塑膠布溫網室)而異,設備補助則為 50%。申請採隨到隨辦,由農民團體、公所或種苗產業公協會受理,經審核通過後核撥補助款。

【金額/折扣】

  • 溫網室設施補助:西部地區補助 50%
  • 溫網室設施補助:東部及原住民地區補助 60%
  • 溫網室設施補助:離島地區補助 65%
  • 設備補助:補助 50%
  • 加強型水平棚架網室

【期間】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2026/05/30

【應備文件】

  • 土地使用同意證明文件(非自有土地)
  • 產銷履歷或有機驗證(含轉型期)證書(蔬菜及菇類產業設置結構型鋼骨塑膠布溫網室之土地,於核銷前須檢附)
  • 與驗證機構權責發生文件(如契約書等)(果樹產業設置結構型鋼骨塑膠布溫網室者之土地,得檢具)
  • 溫網室配置圖、產品資訊或使用規劃(依審核需要提供)
  • 具備衛星定位之相機、行動載具拍攝具設施座落土地座標照片或搭建設施用地現況照片
  • 用地興設會勘表
  • 舊有設施面積會勘確認文件(申請汰舊換新設施者)
  • 溫網室設施合約書影本或設施保固文件(一次撥付)
  • 農業設施保險證明文件影本(結構型鋼骨溫網室,一次撥付)
  • 鋼材與錏管材料之出廠證明(含品證書,無輻射汙染證明或國產證明等)(一次撥付)
  • 請款領據(一次撥付、分期撥付)
  • 設施(備)全額發票影本(一次撥付)
  • 設施施工前會勘表和成果會勘表之影本(一次撥付)
  • 設施照片(施工前期、中期、完工照片各 1 張)(一次撥付)
  • 設備完工照片(一次撥付)
  • 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具固定基礎之設施,一次撥付)
  • 補助款核銷清冊(由農業設施溫網室資訊管理平台列印,一次撥付)
  • 請款收據(分期撥付)
  • 所有補助對象之施工前會勘表及合約書(須載明保固條款)(分期撥付第一期款)
  • 全額發票(影本)(分期撥付第二期經費)
  • 成果會勘表(影本)(分期撥付第二期經費)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採隨到隨辦,由農民團體、公所、種苗產業公協會受理申請,並彙送直轄市、縣(市)政府檢視資料齊全後,彙送農糧署轄區分署審核

【注意事項】

補助設施與設備應維持本計畫目的使用,並維持最低使用年限(結構型鋼骨溫網室 15 年、簡易式塑膠布溫網室 8 年、加強型水平棚架網室及其他設施 5 年)
未達使用年限應移地重建(須經原核定計畫當地分署同意備查),或繳回全部補助款
受補助設施(備)不得擅自轉售或逕自轉讓
補助面積核算以公頃採計至小數點第二位數無條件捨去為原則
申請溫室環控系統或水養液供應系統,每一申請案核給一組為原則,溫網室面積 0.5 公頃以上經審核同意後可增加組數
溫網室擋水設施設置應依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相關規定辦理
申請補助設施興建具固定基礎者,應依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規定辦理;涉及建築行為者,應依相關法規辦理
申請本計畫補助案件倘規劃附屬綠能設施,另案審查
補助款撥付方式可選擇分次撥付或一次撥付
補助經費 150 萬元以上者可分期撥付,第二期經費需待整體已撥經費執行率達 60% 以上始得撥付
地方政府及農糧署轄區分署得隨時派員或會同相關人員抽查、督導及考核計畫所購置之財產,受補助對象不得拒絶或隱匿
違反相關規定者,農糧署轄區分署或原核定計畫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一部分或全部補助,並追繳補助款,且自查核次年度起停止溫網室設施與設備相關計畫 3 年補助資格

資料來源:https://www.afa.gov.tw/cht/?code=list&flag=detail&ids=3501&article_id=30947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