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供老年年金給付,旨在保障勞工退休後的生活。符合請領資格的被保險人,可依其保險年資、平均月投保薪資及法定請領年齡,選擇兩種計算方式中較優者,按月領取年金。請領資格主要分為三類:一般勞工需年滿60歲且保險年資滿15年並離職退保(請領年齡將逐步提高至65歲);從事高壓室內或潛水等特殊性質工作者,年滿55歲且年資滿15年並離職退保;勞保年資未滿15年但併計國民年金年資滿15年者,於年滿65歲時亦可請領。此給付可提前請領(減給)或延後請領(增給),以彈性因應個人需求。
申請方式: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於離職退保之翌日始具備請領資格
聯絡電話:(02)2396-1266 (總機);(02)2192-1000 (電腦語音答詢服務)
地址: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總局)
服務時間:總局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13:30~17:30;各縣市辦事處櫃檯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7:30;各地辦事處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13:30~17:30
如離職退保日為該月最後一日者,應自次月起,按月發給
領取老年年金給付後死亡,未及撥入死者帳戶之年金,得由法定繼承人請領;如有老年給付差額,得由符合規定的受益人選擇請領差額
資料來源:https://www.bli.gov.tw/0017461.html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