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薪資補助,旨在協助因育嬰而留職停薪的被保險人。此補助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0%計算,其中包含60%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政府加發的20%薪資補助,兩者合併發給,無須另行申請。每名子女合計最長可領取6個月,若父母雙方皆符合資格,同一名子女合計最多可請領12個月。本頁面提供試算功能,實際領取金額以勞保局核定為準。
聯絡電話:(02)2396-1266 (總機), (02)2192-1000 (電腦語音答詢服務)
地址: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總局)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13:30~17:30 (本局辦公時間);各縣市辦事處櫃檯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7:30;各地辦事處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13:30~17:30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領取金額仍以本局核定為準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給付期間自育嬰留職停薪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但被保險人提前復職者,計至復職之前1日止
發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起始日為2026/01/01前,且請領期間持續至2026/01/01後者,其津貼發給之方式,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即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資料來源:https://www.bli.gov.tw/0100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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