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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蹤津貼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供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蹤津貼,針對在漁業、航海、航空或坑內作業中遭遇意外事故致失蹤的被保險人,其受益人可申請此津貼。津貼金額為失蹤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70 %,每滿 3 個月於期末給付 1 次。申請人須於被保險人戶籍登記失蹤之日起提出申請,津貼將持續發放至被保險人生還、失蹤滿 1 年或依法宣告死亡之前 1 日止。

【金額/折扣】

- 失蹤津貼:按失蹤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70% 給付,每滿 3 個月於期末給付 1 次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受益人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
聯絡電話:(02)2396-1266 (總機)、(02)2192-1000 (電腦語音答詢服務)
地址: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總局)
服務時間:總局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13:30~17:30;各縣市辦事處櫃檯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7:30;各地辦事處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13:30~17:30

【注意事項】

津貼給付至被保險人生還之前 1 日、失蹤滿 1 年之前 1 日或依法宣告死亡之前 1 日止
受領失蹤津貼順序: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
申請時程為自戶籍登記失蹤之日起

資料來源:https://www.bli.gov.tw/0108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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