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保險費與利息分期繳納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供國民年金保險費與利息分期繳納服務,協助無力一次繳清國保欠費的民眾減輕經濟壓力。這項服務允許符合資格的被保險人將欠費總額分期繳納,每期最低 1,000 元,最長可分 40 期。申請者需符合欠費總額達 3,000 元以上,且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在 50 萬元以下(年滿 65 歲或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不受此限)。透過分期繳納,民眾可在繳清欠費後領取國保各項給付(喪葬給付除外),避免因欠費而暫停給付。申請人需填寫申請書並郵寄或親送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

【金額/折扣】

  • 國民年金保險費與利息分期繳納:最多以 40 期為限,各期應繳納金額不得低於 1,000 元
  • 年滿 65 歲或符合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的被保險人,前 3 期應繳金額得依序以其首 3 個月欠繳的保

【應備文件】

  • 國民年金保險保險費與利息分期繳納申請書
  • 財稅機關申請之本局公告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年滿 65 歲或符合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免附)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書後郵寄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或送至本局各地辦事處申請
聯絡電話:(02)2396-1266 轉分機代表號 6066、6055 或 6077(申請開立小額繳款單分次繳納);(02)2396-1266 轉分機代表號 6033(國民年金分期保險費與利息委託轉帳代繳)
地址:100023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收)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7:30

【注意事項】

分期繳款期限固定為每月 10 日;轉帳代繳作業約需 2 個月
未於期限內繳納任何 1 期分期保險費,所有分期保險費視同全部到期,且不得再次申請分期繳納;若正在領取年金給付,未如期繳納將停發給付,繳清後下個月起恢復發給;未領取年金給付者,可在繳款期限屆至前申請延期繳納剩餘期數,延期不得超過 3 個月,且不得再次申請延期繳納;轉帳代繳不接受年金專戶;扣款失敗不會進行第 2 次扣款,需自行持繳款單至郵局繳納

資料來源:https://www.bli.gov.tw/0107218.html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