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推出 115 年臺南市民旅遊補助計畫,補助旅行業者規劃臺南市民本地團體旅遊。 【補助內容】
・補助期間自 115/3/25 上午 9:00 起受理申請,補助 115 年 4、5、6、9、10 月出團之團體,遊程需於 115/10/31 前完成。
・遊程規劃臺南市景點至少 2 處者,每團每名身分符合者補助景點走訪交通費 200 元。
・遊程運用臺南觀光雙層巴士者,每團每名身分符合者補助雙層巴士車資 150 元。 【申請資格與限制】
・補助對象為國內合法設立之旅行業者;每團至少 15 人,不含司機及導遊。
・每家旅行社申請補助金額以 10 萬元為上限。
・業者應於出團日至少 5 個工作天前提出行程審核;機關可視預算支用情形提前公告停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