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為鼓勵市民生育意願、提升生育率並減輕家庭養育子女的經濟負擔,提供新生兒生育獎勵金。凡新生兒的父母一方符合新北市設籍滿 10 個月以上(可併計基隆市、臺北市或桃園市設籍期間)等資格,且新生兒出生後仍設籍新北市,即可提出申請。補助金額依新生兒出生日期及胎次而異,例如 2026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第一胎可領 40,000 元,第二胎 45,000 元,第三胎(含)以上 50,000 元。申請人需於新生兒出生次日起 1 年內,備妥相關文件至新北市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或線上申辦,經審核通過後,款項將於 7 個工作天內匯入指定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