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家庭暴力被害人經濟扶助,包含房屋租金、子女就學用品及日常生活用品等必要生活費用。經中心評估符合資格者,每月最高可獲補助 12,000 元,最長可領取 3 個月。申請人須設籍臺北市或為合法居留且與設籍本市市民有結婚或同居關係之無戶籍人士、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並應於家庭暴力事件發生後次日起二年內提出申請。
- 房屋租金、子女就學用品或日常生活用品等其他必要之生活費用:每月最高補助 12,000 元,至多補助 3 個月
申請方式:請洽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辦理
聯絡電話:02-23615295轉分機6809
地址:100006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
資料來源:https://www.dvs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802B6E745711742E&s=60DEF5921D34E5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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