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教育部為減輕學生就學負擔,提供多項學雜費減免方案,幫助符合資格的學生順利就學。此方案涵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子女、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軍公教遺族以及現役軍人子女等不同身分。減免額度依學生類別和身心障礙程度而異,從部分減免(如 30 %、40 %、60 %、70 %)到全額免除,或提供固定金額的減免。學生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每年約 2 月及 9 月依學校規定期限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向學校(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2) 7736-6666
地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五號
各類學雜費減免僅能擇一申請
資料來源:https://www.edu.tw/helpdreams/cp.aspx?n=B99F77007C45EA0F&s=4810D2C08B273D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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