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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學生急難濟助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

【內容簡介】

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提供學生急難濟助,旨在關懷因家庭突發變故,導致生活或就學陷入困境的大專校院學生。本濟助項目包含學雜費及生活補助費,每個案最高可獲 30,000 元。申請學生須為具本國籍之在學大專生,且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遭遇變故,如死亡、重大傷病、失蹤等。申請流程由學生所屬學校初核後,備齊相關文件向基金會提出申請。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可提出申請,同一變故一年內以濟助一次為限。

【金額/折扣】

- 學雜費、生活補助費等濟助:每一個案以 30,000 元為上限,由專人致送或學校轉送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學校訪談紀錄表
  • 校內已核予急難救助證明文件
  • 全戶戶口名簿或 3 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 國稅局前一年度已申報家戶所得證明及家戶全國財產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等
  • 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無則免附)
  • 低、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無則免附)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由申請學校初核後,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學校隨時向本會提出申請。請將書面資料依申請表上檢附文件的順序由上而下排列整齊,裝訂於文件左上角,請勿摺疊,文件應平放裝入 B4 信封袋內。郵寄至台中市南屯區惠中路三段 325 號,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收。
聯絡電話:04-23807911

【注意事項】

個案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後通知學校。本會核定急難濟助者,本會依財團法人法第 25 條第 3 項第 2 款規定,可主動公開支付補助名單清冊。
學校校內已核予急難救助金後,仍需救(濟)助者,由學校核轉送本會申請。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申請書註明。本收據正本須加蓋學校關防。已填資料內容如有塗改,請於塗改處蓋章。

資料來源:https://www.elite-well.org.tw/lovecar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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