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房屋稅及地價稅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資訊,協助民眾了解兩者適用條件的差異,以把握節稅時機。房屋稅自住住家用優惠稅率要求房屋不得出租或營業,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辦竣戶籍登記。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僅持有全國單一戶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可降至 1%;若合計持有全國不超過 3 戶,稅率為 1.2%。地價稅���用住宅用地稅率則要求地上房屋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無出租或營業使用,並辦竣戶籍登記,且都市土地面積在 300 平方公尺內、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700 平方公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 1 處為限。民眾須於每年房屋稅開徵 40 日前(約 3/22 前)或地價稅開徵 40 日前(約 9/22 前)提出申報,才能適用當期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