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今年持續委託專業團隊,提供社區「免費到宅輔導」服務,協助尚未成立管理組織的公寓大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專業團隊會進入社區辦理宣導與訪談,說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等規定與補助措施,並指導住戶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供報備文件範本、協助制定社區規約,以及完成向區公所辦理管理組織報備等行政程序。輔導名額有限,有需要的社區大廈自即日起可提出申請。【補助資格與期間】凡於84年6月28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布施行前取得建造執照、且為6樓以上的既有公寓大廈,只要在114年1月1日至115年11月30日期間首次向所在地區公所完成管理組織報備,並於115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即可依規定請領補助,最高補助金額可達新臺幣7萬元。工務局提醒,相關補助均以已成立管理組織且完成報備的社區為優先對象。【申請方式】有意申請輔導服務的社區,可洽建管處委託的專業團體「社團法人台灣物業管理學會」,服務專線0910-60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