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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花蓮縣鳳林鎮婦女生育補助

綜合津貼 花蓮縣

【主辦單位】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內容簡介】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為鼓勵生育意願並肯定婦女對國家的貢獻,針對新生兒於鳳林鎮完成出生登記,且父母雙方或一方持續設籍鳳林鎮滿 2 年以上的婦女,提供生育補助。第一胎新生兒補助 30,000 元,第二胎補助 40,000 元,第三胎以後補助 50,000 元,多胞胎則依各胎次金額計算。申請人須於新生兒出生次日起 3 個月內,備妥申請書、領據及相關文件向鳳林鎮公所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第一胎新生兒補助:30,000 元
  • 第二胎新生兒補助:40,000 元
  • 第三胎以後之新生兒補助:50,000 元
  • 多胞胎者:依各胎次補助金額計算

【期間】

活動期間:2025/01/01 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期間:新生兒出生次日起 3 個月內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領據
  • 新生兒及父母雙方含詳細記事之 1 個月內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 如在臺無戶籍,需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 新生兒之母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新生兒之父母雙方印章
  • 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委託他人代辦)
  • 受託人印章(委託他人代辦)
  • 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之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辦)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向花蓮縣鳳林鎮公所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3-8762771
地址: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8: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

【注意事項】

申請文件有欠缺者,應於申請期限內補正,並以檢附完整文件之日為受理申請日
如非提供鳳榮地區農會帳戶者,自生育補助內扣除匯款手續費
本所將追繳以不實資料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領取之補助金
本所為審核資格得實地訪視或請申請人提供必要資料,申請人不得拒絕
本條例所需經費由本所編列年度預算支應,得視財源狀況調整發放對象及額度或停發

資料來源:https://www.fong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897&sms=9953&s=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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